医德,顾名思义就是医护人员应有的职 业道德。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品质与广大病 员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医风,医风就是整个医护行业里应有的良好的行业风气。医疗作风同时也是社会精神文明状况的具体表现。自古有道未学医先学德,因为医生及所有在医疗机构的从业人员的一切行为和言行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苦乐,也关系到治疗的最后结果与预后。医德也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对于医疗从业人员的观感。
关于严明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行业作风纪律“七条禁令”的通知
一、严禁谋取私利、不当利益输送,构建“亲清”医商关系。严禁借助任何名义接 受利益相关企业的利益输送。严禁违反规定 干预和插手药品、医疗器械设备采购和基本 建设等工作。严禁假借学术、科研、推广、 捐赠等名义进行利益输送。
二、严禁实施过度诊疗牟利,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禁将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 验检查收入挂钩;严禁无指征用药、手术; 严禁超范围、超合理用量等情况使用耗材; 严禁非必要使用大型设备辅助诊疗。
三、严禁接受商业提成,坚持合法按劳取酬。严禁安排患者到其他指定地点购买医 药耗材等产品谋取不当利益;严禁向患者推 销商品(将普通食品冒充特医食品)或以互联 网服务等方式,并从中谋取利益;严禁暗示 或要求患者到指定地点购买食品、营养品、 保健品等商品并从中谋取利益。
四、严禁收受“红包”、回扣,忠于医疗职业操守。严禁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 友、企业的“红包”、回扣;严禁参加患者 或企业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旅 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严禁转介患者牟利,服从临床诊疗需要。除因需要在医联体内正常转诊外,严 禁利用职务之便,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 经由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 医疗机构就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将患者标 本(包括病理标本、血液、体液等)外送检测; 严禁违规委托第三方进行基因检测。
六、严禁破坏就医公平,维护患者正当权益。严禁利用号源、床源等医疗资源,帮 助“熟人”插队就诊、住院、手术等收受好 处;严禁与线上、线下“号贩子”“床贩子” “医托”“黑救护车”内外勾结谋取私利。
七、严禁监管失职失责,强化医德医风管理。严禁在医疗纠纷、医德医风等信访、 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或者滥 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