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娄底市康复医院(差额单位)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娄底市康复医院(差额单位)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娄底市康复医院(差额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娄底市康复医院始建于1985年,是市政府主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管的优抚福利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危机干预、精神疾病社区防治技术指导等工作于一体、以精神卫生、老年医疗呵护和康复治疗为重点专科的二级甲等医院。是各级医保、工伤保险、新农合定点医院 ;市残情等级评定、市慈善总会精神病救助、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贫困重性精神病人救治救助、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人、“三无”流浪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危害社会精神病人收治救治定点医院;同时也是娄底市精神卫生中心;湖南省针灸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国际精神病学杂志理事单位。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我院是由市政府主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管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53个科室,其中临床:精神科、老年医疗呵护中心、康复治疗中心、心身医学科等共10个住院病室;行政后勤: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等共19个科室;医疗辅助:质控科、医务科等共9个科室;医疗技术:化验室、心电图室等共15个科室。2023年机构情况机构设置与上年无变化。
(二)决算单位构成
娄底市康复医院(差额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娄底市康复医院(差额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9196.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69.94万元,上升13.17%。主要是因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9196.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11.83万元,占33.84%;事业收入6006.74万元,占65.32%;其他收入77.63万元,占0.8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893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33.03万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11.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37.52万元,上升57.62%,主要是因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11.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1.4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2.48万元,下降3.16%。主要是其他优抚支出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11.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28.90万元,占比11.97%;卫生健康支出(类)1682.93万元,占比88.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46.1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1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8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9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入行政单位离退休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入2023年优抚对象补助及医疗保障经费支出款。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
年初预算为1146.17万元,支出决算为114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康复医院(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入2023年三级精神病医院创建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优抚医院(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入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0.26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入重大传染病防控资金。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6.5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入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1.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46.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4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65.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5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此项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此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此项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此项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本年预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此项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此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由于决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由于决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由于决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团组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娄底市康复医院(差额单位)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120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收到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用于购置常用的医疗(康复)设备,以及大型设备正常运行直接相关的环境维修改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42.47万元,用于全院人员外出培训,人数100人,内容为事业单位人员培训费、医护人员进修;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由于货物支出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百分比;由于工程支出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9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目标1:完成年度财政资金人员经费保障任务。
完成情况:财政资金人员经费1046.17万元,保障了人员财政资金人员经费的发放,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基本工资的发放。
目标2:促进优抚事业发展。
完成情况:医院收治住院优抚对象822人次,其中长期住院优抚对象22名,门诊收治优抚对象3775人次,开展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工作18批,服务675人次,组建巡诊医疗队,深入社区、乡镇开展巡诊义诊、体检服务等3次,健康讲座13场,共计为1962名优抚对象建立了健康档案,依规实施减免治疗费、药费、体检费、挂号费34万元。
目标3:推动三级医院创建工作。
完成情况:面对我省等级评审标准改革,医院等级办快速解读、迅速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了《娄底市康复医院关于新标评审下创建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实施方案》(娄康医字〔2023〕56号),明确了新标评审下的重点工作、工作步骤及工作要求,建立了科学规范的内审机制,为有序推进医院评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总收入9196.2万元,其中事业收入5760.76万元,财政基本拨款收入1146.17万元,财政项目拨款收入1965.66万元,其他收入323.61万元。2023年总支出7533.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43.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89.95万元,其他支出99.41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整体支出绩效扣分的原因是2023年12月的收入核算在2024年1月完成,导致医院12月的绩效未及时发放到位,保障人员经费的正常开支未达标,扣1分。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7.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8.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11.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1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提取的专用基金、缴纳的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1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6.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 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 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反映专门收洽精神病人医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康复医院(项):反映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康复医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优抚医院(项):反映政府举办的用于集中收治优抚对象、伤残退役军人的医 疗机构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目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