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年 1月 26日
娄底市荣军优抚医院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4年 元 月 3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娄底市荣军优抚医院颐康楼空气源热水器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以最低价中标
预算金额:4.9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采购需求:
包名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 | 内容 |
1 | 娄底市荣军优抚医院颐康楼空气源热水器安装项目 | 1 | 4.9万元 | 颐康楼空气源热水器安装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新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完成相关项目实施资质;
三、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31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投标地点为娄底市荣军优抚医院(娄底市荣军优抚医院行政办公楼一楼后勤科)。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四、开启
时间: 2024 年 1 月 3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娄底市荣军优抚医院(娄底市荣军优抚医院行政办公楼三楼小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娄底市荣军优抚医院
地 址:娄底市长青西街380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3762840912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