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5号晚十点左右,三名警察搀扶着一名满身是血的中年女性病人来到娄底市康复医院,医院总值班协助警察将病人送到3病室。刘医师热情接诊,与患者交流了解病情。患者拒绝交流,躁动不安,眼神充满敌意,也不配合做检查。在内保人员协助下将其保护性约束于床,发现患者左上臂有一5×5cm淤青,全身没有出血伤口,衣服上的血可能是被砍伤者的血。
警察详细询介绍了处警情况:早上7:40接群众接警,称有一中年女性在涟源市蓝田办事处环城北路工地上持刀砍伤4名路人。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该女子已被工地工作人员制服,见其满身是血,双手被绳子绑住。警察提取女子伤人所用刀具,将人带回派出所做问询笔录。女子身上无任何能证明其身份信息的东西,又不开口说话。经过近一天的调查确认该女子系涟源市龙塘镇双河村人,患精神病多年,家有父母,均年事已高,且无经济来源靠低保度日,无力承担监护责任,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开具强制治疗函送医院治疗。
第二天的早会上,刘医师将病人情况做了交班。以往病历资料显示:该患者数次在医院住院治疗,治疗不合作打伤、咬伤工作人员多次,因家庭贫困,病情稍有好转就回家休养。他们将其纳入为民办实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电话联系并陪同家属来医务科领取救治救助申请、审批表。家属情绪激动,一直在哭诉患者自发病以来的种种,刚开始生病时亲朋好友凑钱为其治病。但病情反反复复,数次住院,一发病就打砸伤人,搞得四邻不安,亲朋避之不及,已经家徒四壁了。在医生的安抚下老人情绪渐渐缓解,停止哭诉,拿着申请表左看右看不识字,工作人员又耐心教老人逐一填写,填好表后老人满怀感激地拿着申请表回村、镇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