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第42次常委会议精神,切实实施好省委省政府2014年为民办实事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 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本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共免费救治救助249名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定点医院:娄底市康复医院
二、救助范围
1、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且家庭贫困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的重性精神病患者。
2、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性评级在3级以上且家庭贫困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家庭贫困以享受低保为标准)。(无低保证的,可凭当地民政所贫困证明)
3、关锁及流浪重性精神病人。
三、救助流程
1、由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并提供低保证复印件、市康复医院医疗诊断证明、危险程度评估书或公安部门的证明、农合医疗卡、户口本。
2、由市康复医院精防办审核相关资料。
3、填写审批表后办理入院手续。
4、由市康复医院统一免费收治。
四、救助标准
1、对救助对象实施“医保+住院救助+生活救助”。
2、急性期住院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
3、重性精神病患者的救治救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
五、联系方式:
如有符合上述条件的,请与市康复医院精防办联系。
联系人:刘科长 电话: 8801806(白天)、8800081(院办)、8800198(夜间)。
特此公告。
娄底市精神卫生防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