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康医字(2014)24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第42次常委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省委省政府2014年为民办实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项目,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重性精神疾病救治救助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李红辉
副组长:杨 伟 张 岸
组 员:刘艳林 宁 莉 李喜春 唐桃华 魏 平 孙 艳 袁春梅
李 韧 袁志华 贺 彤 李艳红 肖常峰 廖秋莲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艳林同志兼任,负责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精神卫生机构改扩建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李红辉
副组长:肖振湘 杨 伟 张 岸 文 龙 郑湘萍
组 员:朱志翔 胡丽波 宁 莉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艳林同志兼任,负责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目标任务
1、全市救助249名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
2、完成住院病房的改扩建工程,增加50张以上床位及相关的配套设施的建设。
三、救助范围
1、公安机关及人民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
2、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性评级在3级以上且家庭贫困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家庭贫困以享受低保为标准)。
3、关锁及流浪重性精神病人。
四、救助流程
1、由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并提供低保证复印件、市康复医院医疗诊断证明、危险程度评估书或公安部门的证明。
2、医务科审核相关资料并建立专门台账。
3、县级卫生或民政部门审核。
4、市康复医院收治及生活补助。
五、救助标准
1、对救助对象实施“医保+住院救助+生活救助”。
2、急性期住院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
3、重性精神病患者的救治救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
六、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诊疗规范、临床路径实施救治确保医疗质量及安全。
2、加强改扩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质量及安全。
3、做好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定期按要求上报进度。
4、认真策划做好宣传工作,营造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的良好氛围,每月新闻宣传报道不低于5篇。
娄底市康复医院
2014年5月9日